广东省禤氏宗亲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广东省禤氏宗亲会是由广东省禤氏户籍族人自愿组成的民间团体。
第二条 本会以发扬爱国爱乡、乐于奉献的精神,光大敬祖睦族的传统为宗旨,联系省内
各地及侨居国外的族人,适当开展联谊联谊活动,增强族亲族情,共同为振兴禤氏而努力!
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遵守社会道德风尚
第四条 本会总部设在三水,各地宗亲会为分会。
第二章 目的与任务
第五条 本会以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常务会议、恳亲代表会及各种形式活动,架设敦亲睦族
的平台,达到凝聚和团结族人的目的。
第六条 建立广东禤氏网站,发布宗亲会的活动情况和基金收支情况;交流各地禤氏讯息,
收集族史资料,以便理清禤氏的源流。
第七条 倡议发动,争取兴建广东禤氏大宗祠,为振兴禤氏树立第三个里程碑,使我禤氏
能承先启后,继往开来,将我禤氏的优良传统世代承传,永无休止。
第三章 机构设置
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机构是广东禤氏代表大会。代表大会的职权是;1、制定和修改章程;
2、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;3、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;4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九条 广东禤氏代表大会每届三年,会议地点由上一届代表大会决定,并将有关事宜提
前一个月通知各了分会。
第十条 理事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日常工作,并对代表负责。
第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1、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;2、推选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
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监事长、监事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;3、聘请终身荣誉会长、荣誉会长和顾问;4、
决定专业机构人员的聘任;5、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;6、筹备召开代表大会;7、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。
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会长下至常务理事的人员出席方能召工,
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四章 广东禤氏基金
第十三条 本会基金来源是本会成员的捐赠。
第十四条 本会基金用于本章程规定的范围。
第十五条 本会基金的监管:1、千元以上的开支,必须经会长、理事长和监事长一致同意方能支出;2、
全部支出单据,必须经由监事长或监事查讫才能有效;3、网上公布收支帐目,确保透明度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代表大会通过后实行,修改机构属代表大会,解释属秘书处。
|